福建部署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要求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

2021-06-24 阅读:2870

       省教育厅日前印发《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坚持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纳入统一招生平台,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所有普通高中要严格落实《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招收所在设区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通知》规定,未经省教育厅同意,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职部)不得设立全日制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分校,不得与其他学校联合办学。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办学。


       此外,未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开展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国际学生(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我省学校接受教育的外国学生)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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